東莞申請一般納稅人說明流程及所需資料
服務說明
一般納稅人認定條件:
新辦企業:
(1)注冊資金:50萬元以下認定為輔導期一般納稅人;50萬以上企業業務為批發的認定為正式一般納稅人;100萬以上認定為正式一般納稅人 (以上均為實收資本)
(2)注冊地址\經營地址證件齊全(房產、租房合同及相關證明 )
(3)會計人員必須有財政局統一頒發的會計證。
服務流程
(1)提出申請報告。
納稅人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必須向主管國稅機關出具書面申請報告,申請報告應著重說明申請認定一般納稅人的具體理由,以及履行一般納稅人義務的能力。
(2)提供有關資料。納稅人在提出申請報告時,應如實提供下列資料:
1.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發放的營業執照;
2.與納稅人的成立以及經營活動相關的章程、合同、協議書等資料;
3.有關會計帳簿、會計憑證、會計報表以及會計人員的會計證;
4.國稅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納稅人是分支機構的,在申請一般納稅人認定時,除提供上述證件、資料外,還應提供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國稅機關批準總機構為一般納稅人的證明。
(3)主管國稅機關審核。
主管國稅機關接到納稅人的申請報告后,對有關申請資料、證件進行認真審核。審核的主要內容是納稅人提供的有關證件、資料是否齊備,內容是否屬實。如發現納稅人的申請資料不實或證件不齊的,
主管國稅機關不予受理,并將納稅人的所有申請資料、證件退還給納稅人;如經審核資料、證件齊全屬實的,應發給申請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
(4)填報《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
納稅人在領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后,應按照要求如實填寫。
(5)審批。
主管國稅機關接到納稅人報送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后,如果納稅人是個體工商戶的,應按規定的權限逐級報省國家稅務局審批;是其他納稅人的,報縣、市國稅機關審批。
(6)資格認定。
主管國稅機關在接到上級國稅機關的批件后,對批準為一般納稅人的,在其稅務登記證副本的首頁上方和發票領購簿上(也可發給專門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領購簿"),加蓋"增值稅一般納稅"確認專章。 同時將簽署意見后的申請表1份退給申請人。
所需材料
一般納稅人認定報送的材料:小規模需提供本年度的確切銷售額
1.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
2.稅務證書副本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及會計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暫住證復印件、會計證復印件
5.經營場地:租房合同原件、房產復印件、相關證明復印件、租房發票原件復印件
(以上復印件均加蓋出租方紅章,產權為個人的復印件每頁簽字)
6.特批的:提供特行經營許可證
7 稅務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提供服務
東莞市辰信會計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東莞代理記賬|東莞會計服務|東莞財務公司|東莞記賬公司|東莞會計網|東莞會計代理|東莞代理記賬|東莞稅務代理|東莞舊賬代理|行業財稅專欄|東莞申請一般納稅人.咨詢電話:13424804848
400-666-8052
13424804848
13424804848
